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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国家森林城市迎检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时间:2016-07-27 08:47:33 来源:

 

夏政〔2016〕51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国家森林城市迎检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16年6月27日,国家林业局专家组对我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有关部门和涉及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圆满完成了迎检任务,受到专家组的高度评价,为商丘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出了突出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予以表彰: 

  一、记功

  县林业局(集体三等功)

  二、通令嘉奖

  郭店乡  济阳镇  何营乡 

  三、通报表扬

  桑堌乡  城关镇  曹集乡  交通局  公路局 

  公安局交警大队   城管局  园林中心 文化局    广电局  政府办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县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务实创新,奋力开创夏邑经济社会新局面。  

 

                

                2016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