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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夏邑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和《夏邑县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时间:2016-11-22 09:18:57 来源:

 

夏政〔2016〕81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夏邑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和《夏邑县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及省、市有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夏邑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夏邑城乡建设实际,现就《夏邑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和《夏邑县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项目名称:《夏邑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夏邑县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范围为夏邑县县域(1481平方公里),编制经费由县财政负责。

  三、所需材料:1.县域范围1:10000地形图和中心城区范围内1:100地形图;2.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本次城乡总体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方面的会议文件指示精神以及城市发展战略构想。

  四、为确保项目质量,防范和化解实施中的违规行为,委托有资质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

  五、招标内容:勘察、咨询、设计规划。

  六、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编制工作领导组和招标工作领导组,负责编制和招标工作具体事项。

  此决定下发后,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按照要求提供各种所需资料。

 

 

                 2016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