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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印染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6-12-29 09:28:09 来源:

 

夏政〔2016〕96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印染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纺织服装产业链条,提高纺织服装产业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现就扶持印染行业布局发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依托我县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优势,规划建设印染产业园,补足发展短板,提升产业发展,努力推动河南省印染布局夏邑工作,实现纺织服装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印染行业生产规模达到机织印染3.5亿米,针织印染20万吨。

  三、发展原则

  (一)布局印染产业园。努力推动河南省人民政府印染产业布局夏邑,利用1平方公里的三类工业用地,规划印染产业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优势,实现资源的高效运作。按照“绿色、环保、集约、循环、智能”和“整体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聘请有专业资质的、高水准的设计单位编制好《夏邑县印染产业发展规划》和《夏邑县印染产业控制性详细规划》,统一编制印染产业园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建成循环经济示范区、绿色印染生态园区。

  (二)建立运作机制。吸取江浙发达地区的经验教训,采取“政府主导、行业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的发展模式,采取高端治污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实行集中供热、集中供电、集中供水、集中治污、集中中水回用,走规模化、集约化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模式,政府负责印染产业园内的道路、管网、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含中水回用、污泥处置)等采取PPP等模式,实行市场化运作。

  (三)严格项目准入。按照“绿色生态、产业升级、科技为先、高效运作”要求,引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低碳的印染项目,引进行业带动力强,对现有产业链有提升的印染项目。要求准入企业必须符合《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和其他环保要求,采用信息化、自动化和数字化印染设备和工艺技术,实施以清洁生产为主的源头控污和以废水处理为主的末端治理,严禁发达地区淘汰的设备流入;废水一次性处理后必须达标排放;中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

  四、分阶段实施

  根据产业集聚区现状及长期目标,分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6年-2018年):针织面料7万吨;机织面料1.0亿米。

  第一阶段建设规模依据夏邑县纺织产业发展需要及集聚区现有污水处理能力设定。优先发展低耗的印染产品,针织面料中2万吨为高档色纺针织产品,机织面料中1000万米为数码印染产品。

  针织面料5万吨、机织面料9000万米,产生废水量2万吨/天,第二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能力可以满足需要。

  第二阶段(2018年-2020年):针织面料13万吨;机织面料2.5亿米。

  在印染产业园第一期印染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夏邑第三污水处理厂,设计工业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天,以满足第二期印染项目的需要。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印染产业园建设指挥部,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定点集中办公。通过现场充分授权,开辟“绿色通道”。定期召开项目审批协调会议、联席会议和印染产业园进展通报会,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加强向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请示、沟通和汇报,以尽可能多获得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二)完善基础配套。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基础先行”原则,加快配套设施建设,为印染产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自2017年,县政府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尽快投入运营;和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合作,新建第三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工业污水4万吨,专门用于处理印染企业污水。

  (三)强化日常监管。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对企业的用能、用水和排污许可管理,实施“围墙”监管和“刷卡”排污。各相关部门为印染企业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着力确保政策兑现,执行好相关政策意见,切实维护企业利益,为园区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四)提供高效服务。印染项目享受夏邑县招商引资“一事一议”优惠政策,在融资担保、招工、专项资金申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搭建印染行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撑体系,加强与大专院校和中国纺织品工业联合会、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密切合作,积极筹建纺织印染产品研发中心、培训中心、信息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并建设面向国内外的棉纱、纺织、印染、服装、纺织辅料等物品的物流配送基地。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