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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15 10:24:26 来源:

夏政〔2017〕41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完善税源控管机制,实现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国家税收应收尽收、及时入库,根据《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省政府2016第174号令)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意义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搞好税收征管,实现税收及时足额入库,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对于增强政府调控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税收征管涉及到各行各业,纳税人分布面广,部分税源零星分散,加之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监控机制不够健全等原因,容易造成税收漏征漏管问题。因此,以大数据理念开展综合治税是新型势下加强税收征管、保障税收及时足额入库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能作用的有效举措,也是财税管理机制的重大创新。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增强综合治税的责任感,共同推动我县税收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建立社会综合治税协同共管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县监察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部门抽调。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做好综合治税工作。

  (二)建立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度。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综合治税工作会议,及时沟通交流综合治税情况,研究制定综合治税办法;协调综合治税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重大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综合治税的职责和义务,配合财税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三、建立综合治税信息共享机制

  (一)规范综合治税涉税信息管理。各成员单位根据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报送涉税综合信息。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税收征管需要及部门管理职能,对相关单位应报送信息的范围及涉及信息的使用做出具体规定,制定涉税信息管理制度。确定涉税信息详细内容、传递时限、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规范涉税信息交换的格式、标准,逐步建立涉税信息综合资料数据库,完善信息共享及分析报告制度。

  (二)实行综合治税信息员管理制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作为综合治税信息员,综合治税信息员按要求做好涉税信息采集、报送、反馈等工作。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要注重对综合治税信息员的培训,保证涉税信息质量。

  (三)建立综合治税情况通报制度。以工作简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通报,主要是通报有关综合治税政策措施目标任务、综合治税工作动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治税落实情况和涉税信息采集传输利用情况等。

  四、建立综合治税约束奖惩机制

  为实现对税源的有效监控,确保部门和单位将综合治税职责落实到实处,县政府将综合治税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作为重点工作列入日常督查范围。同时,建立综合治税工作考核机制,对贡献较大的部门或单位,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措施不力、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报送涉税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税收严重流失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税收票证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夏邑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7年5月5日                 

附 件

 

夏邑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中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胡百领(县政府党组成员、监察局局长)

      王全涛(县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张新雷(县国税局局长)   

      陈卓砾(县地税局局长)   

  成 员:张永哲(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程乐田(县监察局正科级检查员)

      赵世显(县财政局副局长)

      祁 明(县国税局副局长)

      朱新瑞(县地税局副局长)

      司小成(县法院党组成员) 

      祝进宝(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贾光军(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长平(县工信局党组副书记)

      司晓峰(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刘保伟(县发改委主任科员)

      任盈盈(县教体局党组成员) 

      孙红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 奇(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王 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张剑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王亚华(县环保局党组成员)    

      袁海港(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 涛(县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李振济(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郭言领(县水利局副局长)        

      袁北平(县农业局副局长) 

      张福勤(县林业局党组成员)

      张凤英(县商务局副局长) 

      孙公鼎(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刘 恒(县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王利群(县工商局副局长) 

      司贵敏(县质量局党组成员)

      盛 涛(县食药局副局长)

      张 勇(县人防办副主任)

      刘玉超(县畜牧局党组成员)

      魏启义(县市场局党组成员)

      孟宪军(县残联副理事长)

      谢洪魁(县烟草局纪检书记)

      王香玉(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谢 勇(人行夏邑支行副行长)

      刘坤涛(国网夏邑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李七龙(城关镇镇长)

      刘 亚(曹集乡乡长)

      刘献涛(胡桥乡乡长)

      朱凤光(歧河乡乡长)

      杨晓辉(郭店乡乡长)

      王文涛(会亭镇镇长)

      司长虹(业庙乡乡长)

      杨 勇(马头镇镇长)

      韩新锋(罗庄镇镇长)

      吴卫兵(中峰乡乡长)

      吴存良(济阳镇镇长)

      戚萧雨(桑堌乡乡长)

      张彦杰(何营乡乡长)

      赵铁军(李集镇镇长)

      张留宪(车站镇镇长)

      王 楠(杨集镇镇长)

      曹自然(王集乡乡长)

      吴秀芹(刘店乡乡长)

      班新领(骆集乡乡长)

      彭 嘉(太平镇镇长)

      马青松(孔庄乡乡长)

      姬志强(韩道口镇镇长)

      郭长杰(火店镇镇长)

      邵明启(北岭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王全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世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