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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7-10-16 16:10:31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夏政〔2017〕85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夏邑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夏邑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夏邑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经过两期行动计划的实施,我县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学前教育迈上新的台阶。为持续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教育扶贫,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立足于“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结构;坚持公益普惠,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机制建设,深化投入、用人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加强规范管理,提高保教水平,健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总体发展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并举,完善“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优化学前教育布局结构,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提高保教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不断提升。到2020年,新建公办幼儿园12所,改扩建14所,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92%以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稳定在88%以上,实现全县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

三、年度发展目标

(一)2017年发展目标。新建公办幼儿园4所,改扩建8所;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88%以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稳定在76%以上。

(二)2018年发展目标。新建公办幼儿园3所,改扩建3所;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89%以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稳定在85%以上。

(三)2019年发展目标。新建公办幼儿园3所,改扩建3所;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91%以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稳定在86%以上。

(四)2020年发展目标。新建公办幼儿园2所(其中县城小区配套幼儿园2所);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92%以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稳定在88%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布局,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县城学前教育布局,新建城区配套幼儿园2所;大力实施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新建幼儿园10所,改扩建幼儿园14所。

(二)创新机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园长和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0%以上。健全幼儿教师培养机制,整体提高师资队伍素质。

(三)规范管理,提高保育教育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正确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锻炼幼儿健康体魄,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养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深入开展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整体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

五、主要举措

(一)加快公办幼儿园发展

1.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将学前教育布局纳入城镇建设规划,根据全县人口变化趋势,预留符合规定要求的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用地。

2.同步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在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中,同步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

3.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坚持县级统筹、县乡共建,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发展农村幼儿园的责任。建立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到2020年,85%的农村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

(二)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1.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根据我县实际,认定公布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管理。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家长不同需求。

2.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对经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

(三)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1.加强城乡联盟建设。组织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联盟,开展联盟内各类业务研讨活动,并建立联盟内教师交流、跟班学习制度,推进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2.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实行免费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融合教育,鼓励举办特殊教育幼儿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幼儿园或学前教育班,增加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园机会。

(四)继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1.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与办学成本、物价水平、财力情况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向农村地区倾斜。

2.及时调整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对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保障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

(五)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1.补足配齐幼儿园保教人员。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落实每班“两教一保”要求。重视农村幼儿园合格师资的配备。到2020年,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并符合岗位任职要求。

2.加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完善学前教育专业培养方案,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注重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养和能力。每年暑期集中组织全员性教师培训,采用县级培训、联盟培训和园本培训三结合的办法,每次培训不少于一周的时间。正常开展幼儿园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优秀教育活动展评等活动,通过人人参与、层层比赛,普遍提高幼儿教师业务水平。

(六)努力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1.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提高幼儿园课程建设意识,把幼儿园课程游戏化作为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县教体局重点围绕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开展幼儿教师,特别是农村幼儿教师的专业培训,提升教师的理念和专业素养。

2.构建科学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体系。开展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提升。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在关注幼小衔接的同时关注小幼衔接,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严禁违背教育规律、赶超进度。

(七)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

1.强化对幼儿园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注册登记年检和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年检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等监管。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长效机制,坚决取缔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及办园点。坚持幼儿园每学期一次的保教工作视导和常规管理随机督查制度,不断规范各类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提高各幼儿园的管理水平。

2.坚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定期召开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对学前教育的指导、管理等职能。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附件:1.夏邑县2016年学前教育基本状况汇总表

2.夏邑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汇总表(2017-2020年)

3.夏邑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公办幼儿园项目汇总表(2017-2020年)

4.夏邑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汇总表(2017-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