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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4-28 11:00:05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夏政〔2018〕33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国家储备林扶贫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4日

 

 

国家储备林扶贫工作方案


夏邑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共占地9.66万亩,涉及全县24个乡(镇)274个行政村,概算总投资为14.2亿元,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中长期贷款10亿元,借款主体自筹资金4.2亿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精神,充分发挥国家储备林项目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切实做好国储林项目与扶贫相结合的工作。夏邑县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将扩大就业机会,项目建设要与调整优化森林资源结构相结合,正确处理好林业发展与精准脱贫的关系,充分发挥林业在改善生态改善民生的作用。在用工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贫困家庭劳动力,着力实现绿色富民,促进精准脱贫。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和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采取超常规举措,通过实施国储林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创新林业扶贫方式等,切实加大对我县贫困人口的扶贫支持力度,推动我县扶贫开发与国储林项目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脱贫攻坚与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木储备、绿色发展原则。维护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是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根本任务,必须坚持以生态建设为本位,推动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相结合,发展绿色环保经济。着力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增加立木蓄积;着力开创绿色事业,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坚持政府引导、主体多元。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国储林项目有关扶贫工作,拓宽社会力量扶贫渠道,形成社会合力。充分调动我县贫困群众保护修复家乡林业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原则。协调好扶贫开发与林业生态保护的关系,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融入林业生态扶贫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处理好短期扶贫与长期发展的关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综合考虑自然资源禀赋、承载能力、地方特色、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国储林扶贫工作思路,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绿色发展。

(三)坚持精准施策、提高脱贫攻坚实效。精确瞄准我县143个贫困村,54549户、12831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贫困人口脱贫,加强脱贫政策衔接,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国储林扶贫政策措施,确保国储林项目与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三、国储林扶贫工作的目标

项目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多,经济实力差,国家储备林建设可以提供大量的劳动就业,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据统计,建设期营造林抚育、林木管护等投工投劳109.05万个工日,每年按250个工作日计算,每年可以安置872个劳动力,共计5年,安置4361个劳动力;经营期固定就业,每年可以安置50人;经营期包括林木抚育、营林管护以及木材采伐等投工投劳近101.02万个工日,每年按250个工作日计算,每年可以安置220个劳动力,共计25年,安置4410个劳动力。另外,木材运输等还将带来间接的劳务收入,同时还可带动运输、物资生产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建设。据统计,项目前期通过林地、土地流转,可使696户贫困户直接受益。在建设期每年可以安置872个劳动力,共计5年,安置4360个劳动力;经营期每年可以安置220个劳动力,共计25年,安置4410个劳动力。优先考虑贫困人员,可使2088个贫困人口脱贫,加快当地农民脱贫致富步伐。

四、通过多种途径助力贫困人口脱贫

(一)通过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务报酬。推广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村民自建等模式,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贫困人口参与国储林工程建设,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我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必须吸纳一定比例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工程建设,支付贫困人口合理的劳务报酬,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二)加强技术培训。积极组织技术专家深入我县贫困户中开展精准帮扶调研,加大对林业产业经营大户、合作社和企业的技术指导,在贫困户培养一批活跃在贫困人口身边的“看得见、问得着、留得住”的乡土专家和技术能手。加大对国储林扶贫工作人员和贫困户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国储林扶贫工作人员的能耐,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市场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通过国储林岗位得到稳定的工资性收入。在我县国储林项目建设运营当中,支持让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贫困人口参加国储林管护工作,实现家门口脱贫,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服务和管理。在加强我县林业生态保护的同时,精准带动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

(四)通过林业产业发展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在加强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项目区所涉及的贫困村林业资源优势,结合现有工程,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特色林产业、特色种养业等林业生态产业,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合作经营、劳动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增加资产收益,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在同等质量标准条件下,优先采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林草种子、种苗,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

(五)发展特色林产业。在保证国储林项目生态效益的前提下,依托项目积极发展适合贫困户种植、市场需求旺盛、经济价值较高的木本油料、特色林果、速丰林、竹藤、花卉等产业。建设林特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促进特色林产业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发展贫困村特色林产业,做大产业规模,加强专业化经营管理。以发展具有地方特点的林特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为重点,延长产业链,完善仓储物流设施,提升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企业品牌,提高特色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消费市场容量。为深度贫困地区特色林产品搭建展销平台,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线上线下融合、“互联网+”等各种新兴手段,加大林特产品市场推介力度。

(六)发展特色种养业。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充分发挥贫困人口的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特色经济作物、野生动植物繁(培)育利用、林下养殖、高产饲草种植、草食畜牧业、特色水产养殖业等产业,积极推进种养结合,促进循环发展。加快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种养业示范基地,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贫困户”的生产经营格局,积极引导贫困人口参与特色种养业发展。

国家储备林项目可以增加木材储备和供应,保障国家木材安全;可以带动运输、物资生产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可以扩大就业机会,助力精准扶贫,增加当地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可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促进林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