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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初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4-28 10:59:58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夏政〔2018〕37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夏邑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初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夏邑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初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4月18日


夏邑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初步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豫财农〔2017〕1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夏邑县2018年脱贫摘帽目标,充分利用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限,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使用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创新方式方法,全方位形成脱贫攻坚合力,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脱贫目标

根据《夏邑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统筹安排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围绕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特殊救助、转移就业等路径,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同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脱贫攻坚,激发内生动力,实现2018年59个贫困村脱贫退出,减贫3.2万人。

三、统筹整合范围及方式

按照《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文件规定的整合范围,对下达给我县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20类62项,在豫财农〔2018〕24号文件下发前已经整合到位的资金;省级财政安排财政涉农资金13类28项进行整合;对我县2018年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债券安排的扶贫资金和一年以上的结转结余收回资金均纳入本年度统筹整合范围,做到“应整尽整”。

四、统筹规模、建设任务与资金使用安排

(一)初步安排统筹资金使用规模。本年度计划统筹规模,按夏邑县2018年到位的规定应纳入统筹整合的资金总额,扣除豫财农〔2018〕24号文件下发后计划整合的中央财政资金和政府债券、彩票公益金等不确定因素资金,本实用方案按目前已经整合到位的资金35969万元,安排项目使用计划。年度内,将后续能够整合的资金规模,对本方案做相应调整。

(二)年度建设任务与资金使用初步安排。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库,优先安排拟脱贫退出的59个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以及2014-2016年已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以及产业、保障保险等强化脱贫项目建设。由各职能部门自行投资的项目如电力扶贫等本方案不再安排。

1.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资金10458万元。

1.1村级道路建设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共安排资金10458万元。新建59个拟脱贫困村和已脱贫村“最后1公里”水泥混凝土硬化道路265公里。

2)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实现全县143个贫困村入村主干道及自然村间道路全部硬化,彻底解决行路难问题。

2.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资金12849万元。

2.1农村文化娱乐设施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1710万元。新建文化广场54个、硬化7.65万平方米、安装健身器材594台(套);新建综合性活动室(村室)19座,建筑面积2584平方米;新建文化大舞台54座,并配套宣传器材等。

2)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实现59个拟退出村群众娱乐有场所、健身有器材、宣传有阵地,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2.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8025万元。维修、重建贫困户住房共计7710户。

2)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补助标准:C级危房:补助标准8000元/户以下;D级危房:补助标准16000以下元/户(含16000元)。

4)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以前完工。

5)绩效目标:解决7710户危房维修、重建;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从根本上使贫困户摆脱存在安全隐患的居住环境,改善生活质量。

2.3村级医疗卫生设施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910万元。新建村级卫生室71所,建筑面积9656平方米,并配套完善必备的医疗器材。

2)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对71个未有卫生室或卫生室不达标的拟退出村,新建标准村级卫生室,配齐乡村执业医生,实现贫困村村民“小病不出村”。

2.4贫困村生态及居住环境改善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1956万元。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对贫困村进行绿化、亮化、美化及购置必要的环境卫生治理设备等。

2)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以前完工。

4)绩效目标:解决拟退出村容村貌“脏乱差”问题,加强贫困村生态治理和人居环境改善,实现“脱贫一个村,建设一个新农村”工作目标。

2.5三级一体化分级诊疗平台建设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1390万元,对建设覆盖2家县直医疗机构、25个乡镇卫生院、731个行政自然村的一体化分级诊疗平台,实施财政补助。

2)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以前完工。

4)绩效目标:实现县直内医疗机构远程会诊和双向转诊以及慢性病筛查和管理,构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扶贫的支撑体系,让贫困人员不出村甚至不出家门即可享受专家远程会诊及慢性病诊疗服务。

3.产业发展类项目,计划资金9720万元。

3.1脱贫致富星级户产业发展奖励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4577万元,对全县评选出的脱贫致富星级户进行产业发展奖励。

2)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3)奖励标准:对入选的星级户进行资金奖励,奖励标准为:五星级户5000,四星级户4000元,三星级户3000元,二星级户2600元,一星级户2000元户。

4)时间进度:2018年5月底以前。

5)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脱贫致富星级户评选活动的意见》,按照户主申请、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公告、评定星级认定等程序开展“脱贫致富星级户”评选活动,以实现巩固脱贫产业,发掘贫困户的致富潜力和信心,激活内生动力,巩固和扩大脱贫成果的目标。

3.2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接网工程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1415万元,完成全县143个贫困村光伏电站并网。

2)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3)时间进度:2018年4月底以前。

4)绩效目标:实现全县143个贫困村光伏电站全部并网,发电规模达到55兆瓦以上,实现贫困家庭年增收3000元以上,同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3.3贫困村扶贫车间建设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1450万元,完成全县43个贫困村扶贫车间项目建设。

2)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以前。

4)绩效目标:在2017年完成100座扶贫车间的基础上,再见43座,达到全县贫困村扶贫车间全覆盖,利用能人带动,壮大贫困村脱贫产业,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业”。

3.4金融扶贫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2017年到期小额信贷财政贴息1715万元。

2)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

3)贴息标准:县财政按综合利率6%对到期贷款进行财政贴息。

4)时间进度: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加大对贫困户小额贷款发放力度。扶持贫困户发展食用菌栽培、果蔬种植、养殖、打火机加工、旗穗、宫灯加工、药材种植等自主产业或合作产业发展,加快产业脱贫步伐。

3.5贫困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583万元。继续实施贫困劳动力实用技术、职业技术培训。

2)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3)时间进度:2018年11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科技培训与推广,提升贫困人口的知识技能,助推产业发展科技支撑,为贫困村提供稳定脱贫的科技带头人和示范基地,把贫困村建成科技示范村。

4.其他类项目,计划资金1800万元。

4.1保障保险类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资金1800万元,继续组织实施贫困人口财产“一揽子”保险。

2)县扶贫办、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夏邑县支公司。

3)时间进度:2018年8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加大贫困人口特殊困难救助和财产保险,实现贫困户脱贫路上零风险目标。

五、资金使用管理

(一)实行项目立项专家评审制,建好项目库。各乡(镇)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围绕农业生产发展、脱贫产业发展、社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范围,制定脱贫攻坚年度规划和具体的项目建设任务,在各乡(镇)上报贫困村脱贫项目的基础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专家组,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对各乡(镇)项目库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以及项目安排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确保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标靶”精准。

(二)项目实施归口监管负责制。在项目的管理上实施归口管理负责制。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由县扶贫办、项目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管理;贫困户危房改造、饮水安全、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现代农业、科技等,由县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凡负责实施管理的各部门,必须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组,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细则,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实行“一个龙头放水”资金拨付。所有统筹整合资金,按照“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原则,均必须纳入年度脱贫规划的项目安排,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资金使用与拨付,做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四)加强项目投资监管。县纪检委、检察院、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面,要实行项目单价财政投资评审制,项目建设前,不论是项目招投标还是自主实施,均要进行项目单价财政评审,杜绝跑冒滴漏,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县脱贫攻坚领导组要建立有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确定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对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支持政策。要加强统筹整合后的资金使用管理,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并向上级脱贫攻坚领导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

(二)加强规划衔接。发改、扶贫部门要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规划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完成脱贫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应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准。

(三)严格监督检查。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把履行监管职责、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涉农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重点检查统筹整合和盘活存量情况、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等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情况,以及不执行试点政策、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四)加强绩效考评。县政府将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建立以脱贫攻坚为导向,以资金规范使用为重点的绩效考评体系,科学设置考评指标,规范考评程序,严格组织实施,强化成果运用,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考核结果以脱贫攻坚领导组名义予以通报。对试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将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夏邑县2018年度拟脱贫退出村名单

2.夏邑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初步使用情况一览表

3.夏邑县2018年度脱贫攻坚项目投资概(估)算汇总表